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怎么算
时间:2023-06-26 11:32:10 33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是根据土地的性质决定的,如果土地是集体土地性质,那土地的使用年限没有限制,如果是国有土地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就是70年。

一、产权五十年和七十年有什么差别

两种的区别如下:1、土地性质不同。一般说的使用年限50年就是指综合用地或者工业用地50年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使用年限70年即指住宅用地70年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上的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为70年。2、产权续期方式不同。50年产权即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70年产权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二、住宅房与商业用房之间有什么区别

二者区别如下: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商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40-50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产权性质不同。商品住宅属于商品属性的普通住宅,商业住宅属于非普通住宅。商业住宅楼特点一般是下层商业网点,上层为民用住宅。

三、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

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年。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流转土地的年限可与土地流转年限相一致。使用年限届满,使用者如确有需要继续使用的,应提前3个月提出续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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