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明确的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而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将会被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继承公积金时,需要持经过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然后到归集部门提取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公积金账户中的本息余额,并办理销户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合法继承人提取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与此同时,父母、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中有死亡情况的,也需要提供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涉及到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继承人则需要提供与已亡法定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有继承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情况,则需要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失踪或死亡的司法文书。
除此之外,按照规定,所有法定继承人都需要携带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证处发表继承、或放弃继承的意见。而如果涉及到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等情况时,则需要受益人提供经认定有效的遗嘱、公证书等法律文件;有遗嘱执行人的,在证明身份后,可出席公证现场。
由此来看,公积金的继承就不那么简单了。但是,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在实际的公积金继承中,隐瞒其他继承人、妄想独吞继承人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为保证申请人的情况属实,避免出现上述的情况,相关部门要求出具证明材料不仅合理、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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