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勤跟旷工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3-10-09 09:52:25 46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缺勤跟旷工有什么区别

缺勤跟旷工有以下区别:

1.定义不同,旷勤指没有按规定出勤,基本意思同“缺勤”(没有附加条件和原因,客观存在的事实)。旷工指没有请假,没有经过主管领导同意,在应该上班工作时间内无故不到工作岗位工作的,一般超过半个小时为旷工,未超算迟到。

2.范围不同,旷勤包括:旷工、缺勤、迟到等行为。旷工就是未经允许私自不上班的行为。

3.处理结果不同,旷勤经过允许不上班的,无出勤记录,不支付工资,单位不能以此处理员工(也就是扣除对应的请假时数工资);

4.本质不同,两者区别主要在于当事人是否遵守了所在单位的劳动纪律规定,是否执行了请销假制度。

二、员工旷工半天怎么处理

员工旷工半天的处理是单位可以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处理,可以给予员工警告、罚款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具有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的,则可以辞退该名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旷工离职工资怎么发

旷工离职工资的发放方式是旷工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来弥补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n(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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