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有如下责任: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等;
(2)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等;
(3)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等;
(4)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的其他责任。
已婚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是谁
已婚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可以是下列人员: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如果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以上几类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或者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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