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首先,夫妻关系是可以因结婚而形成,也可以因离婚而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源于婚姻,婚姻的解散则夫妻关系消灭。其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消灭而受到影响。因此,父母离婚后,子女不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抚养,仍然是父母的子女,即便子女不能与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只是表明父母抚养子女的方式发生了改变,但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还是存在的。
父母离异父亲犯罪对孩子从政有没有影响
父亲有犯罪记录对孩子以后参军、考公务员政治审查有影响。父亲受到刑事处罚的,将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军、公务员考试、报考军校、报考警校、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公务员的政审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4、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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