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是是否发生行为人意欲发生的法律效果以及是否属于法律规定,联系在于二者都是当事人的表示行为,都需要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准民事行为的种类主要是催告、通知以及宽恕三类。
一、准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准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在于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的效果是由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则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当然发生。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表意行为中除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
二、准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准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1.催告。在相对人的催告行为中,虽然可以看出相对人的意思,但其法律后果只是为期一个月的期间的开始,期间届满后,对方仍未作出表示的,视作拒绝追认。这一后果的产生与催告人具有何种意思毫无关联。在一般情况下,催告人更希望对方作出追认表示。
2.通知。在这类行为中,行为人表示的并不是某项意思,而是一种事实或者情况,通知行为所发生的法律后果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基于当事人的意思。
3.宽恕。宽恕是一种以感情为表意内容的行为,但被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并非宽恕内容所包含,而是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法律后果。
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法律行为的区别
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4.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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