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伤鉴定机构必须在收到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天内作出结论。如果伤情较为复杂,鉴定机构可以延长三十天的时间来作出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后,应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伤鉴定机构必须在收到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天内作出结论。如果伤情较为复杂,鉴定机构可以延长三十天的时间来作出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后,应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进行审核。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申 请 如 何 审 核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用人单位。
因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审核期限为15日内,这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同时,对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情况,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伤鉴定机构必须在收到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天内作出结论。如果伤情较为复杂,鉴定机构可以延长三十天的时间来作出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后,应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