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属于民事纠纷吗
医疗事故确实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
1.医疗事故,根据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这一过程涉及到了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当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时,便可能引发民事纠纷。
2.医疗纠纷则更广泛地涵盖了医患双方对事故结果及其原因认定存在分歧,并可能涉及经济赔偿的情形。
二、哪些情况不属医疗事故鉴定范畴
关于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范畴,我们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列出以下几点: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以及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这些情况均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范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几种情形,如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已有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等。
三、医疗事故民事纠纷如何处理
面对医疗事故民事纠纷,其处理方式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双方当事人应尝试通过协商达成和解,这是解决纠纷最快速、成本最低的方式。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或者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3.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处理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尊重医学科学规律和诊疗护理规范,公正、公平地处理医疗事故民事纠纷。
4.医疗机构也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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