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分割时如何处理遗留债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哪些遗产可以写在遗嘱里
以下财产可以写在遗嘱里: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三、遗产分配须考虑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遗产分配须考虑的基本原有:
1.协议分配优先的原则;
2.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
3.保护胎儿继承权的原则;
4.有利于生活的原则;
5.照顾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原则;
6.其他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全文7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