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违法行为是非常多的,只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做出违法行为,都是职务违法行为,如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犯罪行为是指
违法是指公民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行为。犯罪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的,才属于犯罪。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公共社会的行为;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第三、犯罪必须受到刑法处罚。只有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犯罪。犯罪必定违法,但违法不一定等同于犯罪。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犯罪行为按其危害行为形式划分,有两种基本形式,即作为型犯罪与不作为型犯罪,以及第三种危害行为形式,即持有型犯罪。只要确定是有犯罪行为,且符合犯罪的其他构成要件的,均应该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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