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实践中,逐渐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是降低和减少职务犯罪,防止腐败滋生蔓延的一项治本措施。多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从实际效果上看,预防职务犯罪并没有达到人们所预想的效果。第一职务犯罪的人数有增无减。据全国统计,1998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1999年为38382件,2000年为45113件,年均上升率为13.5%。第二犯罪数额不断扩大,80年代贪污受贿几十万元人们会感到很惊奇,但近年来,就个案件,几十万、几百万的案件已很普遍,上千万、上亿元的案件也时常出现。第三,犯罪职务级别高,人数逐年增加。据来自全国检察机关的统计,1990年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511人,1995年为2453人,2001年为2916人。其中1990年至2001年共查处厅局级干部1360人,前6年为452人,后6年为908人,6年翻了一翻,省部级领导干部前6年为6人,后6年为24人,6年时间竞增长了3倍。第四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下降。从八十年代人们对贪贿十几万感到忧虑和震惊到现在对贪贿百万、千万竟变得见怪不怪、习以为常。这种麻木无奈的心理的背后潜伏着一种危机,这种心态的滋生和蔓延的不断增长,将造成人心向背,将危机着国家政权的稳固和党的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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