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自申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之日起,二个月内领到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三个月内领到居民身份证。
2、公民自携派出所证明到市局制证所办理快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领到居民身份证,超过领证期限二个月尚未领证的,制证所不负保管责任。
3、公民申办临时身份证的,立等可取。
南昌市身份证办理地点
南昌市上海路派出所
电话:0791-88211950
地址:南昌市解放西路289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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