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国家赔偿
时间:2023-05-01 09:52:42 11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根据新《国家赔偿法》,申请时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并递交申请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也可以口头申请。提出行政赔偿的,赔偿请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属于行政赔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属于刑事赔偿的,分两种情况:一是赔偿义务机关是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其上一级法院申请赔偿;二是赔偿义务机关是法院以外的公安、检察、监狱管理机关或看守所的,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再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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