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过程中定金退还问题的探讨如下:倘若因对合同条款无法达成共识,购房者欲放弃购买,则开发商与卖家通常会毫无保留地将定金归还于购房者手中。若开发商或卖家拒不履行此义务,购房者有权向住房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在认购书或者购房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定金退还的具体条件的情况下,符合所约定情形即可申请退还定金。针对内部认购等尚未获得销售许可证或所有权证书的项目,因其实际并不具备销售资格,故无论何种情况均可申请全额退还定金。
此外,如新房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未能提供齐全的"五证",这本身便构成了违法行为,在此背景下,购房者有权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约并索回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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