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诉讼费用包含哪些类型的费用
1、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2、所请求的财产金额越大,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也就越高,所以,同样是合同纠纷,但由于争议的财产数额高低不一,应缴纳的诉讼费用也不一样;
3、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缴纳的;
4、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
5、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6、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缴。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缴,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缴。其他诉讼费用,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缴的金额和方式。
一、邻居改门打官司费用
打官司的费用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公告费等其他诉讼费用,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负担:(1)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按比例分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协商负担:调解、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4)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另外,如果是知识产权等相关案件原告胜诉的,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原告就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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