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单位有权收回住房吗
时间:2024-05-19 04:24:48 33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职工死亡单位是否有权收回住房有两种情况,关键看房屋产权证上所有人登记的是谁。

房子是有产权的,产权所有人是要登记的。

如果房子产权人登记的是职工的话,单位无权收回;

如果房子产权人登记的是单位的话,单位有权收回,是否收回等一切决定在单位。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21条

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

产权比例按售房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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