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抵销应分为以下几步:审查债务是否符合债务抵销的规定,是债务抵销的首要问题。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1、债务是否合法;
2、债务是否属于法定抵销;
3、债务抵销是否约定;
4、审查你的债权是否到期;
5、主张债务抵销人必须履行通知对方的义务。双方虽然互相负债,但不会主动抵销,每个人都有主张自己债权的权利。一方要求抵销债务的,必须通知对方,让对方知道抵销的情况。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互相充抵。
一、破产抵消权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破产债权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受理后发生的债权,本身不属于破产债权,更不允许抵消;
2、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务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在受理后不允许抵消,债务人必须向破产企业支付。
二、除了上述条件外,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出于故意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新企业破产法从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发对破产抵消权的行使作出了限制:
1、债权人已知破产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消;
2、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已知该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不得抵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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