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仅有签字能够算担保人吗?
已经签字一般来说表明对于所签内容已经清楚,因此算担保人。如果是在不知情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合同,属于重大误解,能够依法起诉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同时,法律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担保人没有签字成立吗
担保合同保证人未签字担保合同不成立。
签订协议的,有担保人的,必须有担保人亲自签字,否则,担保人不承担还款责任,由签订协议的一方还款。而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在约定了保证期限的情形下,借钱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担保期限为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能够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能够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反担保人能向担保人追债吗
反担保人不能够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能够要求反担保人追偿。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追偿,而再设置的一个保证担保人追偿权的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有效行使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能够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能够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能够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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