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与辞职的关系
时间:2023-07-01 11:44:06 30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因此在员工辞职后,有新单位的,会把员工的公积金转到新单位,没有新单位,就会封存员工的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逾期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逾期了,尽快向用于还款的公积金账户补缴足够款项,无需申请还逾期,中心将自动定时划扣。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1日以外的时间提出申请(3天限制期),可申请偿还1期或全部逾期贷款。

公积金贷款逾期的后果如下:

1、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未能按照公积金借款合同每月履行还款义务,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相关规定对贷款申请人的逾期部分房贷进行罚息;

2、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经多次催收后,仍无力进行还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向法院申请处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3、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本人及配偶的逾期记录将会被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报个人征信中心。

以下情况会被提前收回贷款:

1、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未按规定对公积金贷款专款专用;

2、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未经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同意将抵押物或质押物进行变卖、转让、赠送或重复抵押;

3、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所抵押的房产遭遇拆迁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却未及时通知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未办理贷款清偿手续或重新落实担保方式的;

4、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满6次未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5、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拒绝或阻挠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进行监督检查的;

6、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未告知公积金的情况下,私自与他人签订有损公积金管理中心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7、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丧失担保能力的;

8、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抵押物因损毁不足以清偿房贷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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