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遛狗不牵绳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吗
遛狗不牵绳属于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民事违法行为。
1.我们要明确,遛狗不牵绳的行为可能会增加狗只失控的风险,从而可能导致狗只伤害他人或破坏公共财产。
2.在《民法典》中,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遛狗不牵绳的侵权责任如何判定?
对于遛狗不牵绳导致的侵权责任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和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但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3.如果遛狗不牵绳导致狗只伤人,除非能证明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饲养人需要承担全部或大部分侵权责任。
三、遛狗不牵绳的具体处罚措施有哪些?
对于遛狗不牵绳的具体处罚措施,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1.以石家庄市为例,该市发布了《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规定对于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这两项不文明养犬行为,可进行罚款50元处理。
2.对于公共场所遛狗不栓绳、粪便不清理或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行为的,还可能暂扣违规犬。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罚款和暂扣违规犬等手段,促使养狗人养成文明养狗的习惯,从而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全文5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