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笔录是立案前的一个程序,还不是正式立案。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一种职权。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最新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大致有三步首先是立案,立案呢就是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之后公安机关就要进行侦查。侦查的期限是2到7个月,就是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的一个过程。同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性措施:比如说传唤、拘传、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因为刑事强制措施是对人身自由进行了限制,是一种非常严厉的强制措施,所以法律也对各种强制措施有不同的限制。比如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不得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只有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才可以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进行刑事拘留。逮捕时应出示逮捕证。对于经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最后就是公安机关制作起诉意见书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如果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还得继续补充侦查,但是,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二、报警多少钱才会立案
报警立案不需要缴纳费用的。无论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均不收费。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在于履行法定职能,是与职权相对应的职责行为,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如果遇到公安机关收费,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向检察院举报。
三、派出所立案后有通知吗
派出所立案后是会有通知的。派出所立案应该要将立案通知书送达被害人或者报案人。如果派出所不予立案的,应该要在立案当天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报案人。如果报案人不服的,可以在七日内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该要在七日内复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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