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赣州市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在哪办理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39号江西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714室。
二、赣州市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办理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
3、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4、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三、赣州市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办理材料
1.设立公证机构的申请和组建报告
2.拟采用的公证机构名称
3.拟任公证员名单、简历
4.拟任公证员居民身份证、公证员执业证
5.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情况说明
6.开办资金证明
7.办公场所证明
四、赣州市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
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
第七条设立公证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批准。
五、赣州市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办理时间
夏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令制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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