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诉讼时效是一年吗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诉讼时效是一年,并且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向法院提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的种类
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的种类具体有以下五种:
1.因当事人自身存在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一方存在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3.受第三人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4.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5.我国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的其他种类。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如下:
1.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事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全文7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