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是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律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并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单方面行为。遗赠具有以下特征:1.遗赠是一种无偿给予他人一定财产的赠与行为。2.遗赠是在遗嘱中规定的,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3.遗赠与遗嘱继承同属死因行为,此区别于生前的赠与法律行为。4.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5.遗赠须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并明确表示接受时才发生遗赠的法律效果。6.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仅能从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韵财产。
遗赠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
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全文6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