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女方的,男方抢孩子是违法的。男方构成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的目标的通常是财物或行为,人身是否能作为执行目标,是有争议的。不管法院最终是否对人身采取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都是符合立案标准的。法院立案后,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批评劝导,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院可以依据妨害执行行为的有关规定处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以促使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但女方带如何要回抚养权呀
女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回子女的抚养权:
1.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离婚以后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八条【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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