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协议的签订原则
就业协议的签订原则包括: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双方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交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是一致的。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双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书备注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
二、就业协议书有什么用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有:
1.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约束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的内容等。当发现所要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特别是出现对维护毕业生权益不利的情况时,毕业生应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已经签订生效的就业协议,制定新的劳动合同,使其内容符合就业协议。
2.保障用人单位能方便地直接从学校方面调出该毕业生真实的档案、资料。次乃令用人单位能够方便,清楚了解毕业生真实情况。
三、就业协议书就是劳动合同对吗
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二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的阶段,并发挥不同的作用。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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