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了保险这也不赔那也不赔损失怎么办
在处理理赔事宜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理赔的实际针对者,原则上讲,这涉及到能否寻求保险公司参与理赔以及如何寻找适当的理赔对象等问题。若能找到保险公司并进行理赔,则后续处理流程才能有所开展;反之,则应在此处予以停止。如果存在可能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机会,那么下一步要做的就是确定合适的理赔对象,也就是明确具体的那家保险公司,以便为理赔过程奠定基础。接下来,与该保险公司的理赔负责人展开必要且详细的沟通,了解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仔细地准备这些材料,然后就材料方面的疑问与理赔人员深入交流和协商。若经过沟通后未能与保险公司就理赔事宜达成共识,可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其介入并对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最后,法院将依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调解、裁决以及执行。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买了保险撞了人自己要赔钱吗
当驾驶车辆不幸碰撞他人时,若涉及之赔偿金额已被投保,并且该金额处于所投保保险责任范畴之内,那么驾驶者便无需为赔偿事宜负责;
然而,若赔偿金额超过保险责任限额,则需侵权方依据应负的责任比例来支付赔偿。
首先,交强险将根据其责任限额范围履行赔偿义务,若仍存在不足的部分,则由商业险进行补充赔偿,若两者皆无法满足赔偿需求,则由此情况产生的赔偿责任应由侵权者自行承担。在此过程中,应认真阅读相关的保险合同条款,了解其中规定的免责条件以及免赔额度等内容,从而更好地理解赔偿原则与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了保险这也不赔那也不赔损失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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