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解除合同。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力。
一、委托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吗
委托人签字如果,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你想委托他人,你需要签署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在委托合同中,应详细约定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明确委托授予的权限。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受托人未经委托人指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应明确约定期限,受托人应在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受托人因自身过失不能按时完成的,构成违约,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订立合同时,建议根据实际具体委托事项,明确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权,降低合同履行风险,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二、生前签的合同死了后还生效吗
生前签的合同,如果具有人身专属性,合同不再生效;如果属于财产性质的合同,一方死亡一般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规定,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九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三、和律师签委托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代理费的数额,给付时间;
2、案件代理期限,是一审终结还是包括二审的代理,是否包括执行阶段;
3、代理的权限范围;
4、合同双方是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而非律师本人;
5、其他费用的承担。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委托合同的订立不仅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意思表示,还应有受托人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愿意为其办理委托事务的承诺。如果受托人予以承诺的,则委托合同自该承诺生效之日起即成立,无须再以物交付或履行某种行为作为委托合同成立的条件,因此委托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有如下法律责任: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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