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属于应届毕业生的,其应届毕业生的标准是在大学的最后一年毕业的学生,而不是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详情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有社保记录是应届毕业生吗
有社保记录是否还算应届毕业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如果毕业生的档案里有社保记录和工资关系,按照现行规定,就已经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了。因为应届毕业生是指刚刚毕业或者毕业两年内未参加工作的且档案仍在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部门,所以单位给毕业生交了社保,就证明已经参加了工作;
2、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跟交纳社会保险无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是,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已缴纳社保是否算应届毕业生需要由招考单位决定,只要能顺利改派就没关系,但是也有单位认为只要缴纳社保就算是就业,不算是应届毕业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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