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确立初生婴儿的国籍采用出生地主义原则,这是指一个人的国籍按照他(她)的出生地来决定。根据这一标准,在一国境内出生的人,不问其父母国籍或无国籍,一律取得出生地国家的国籍。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即不可同时赋予初生婴儿中国国籍和外国国籍,所以出生在加拿大的婴儿只能获得加拿大国籍。
涉外结婚生孩子的国籍问题。
举例:小撒和李白的孩子会是什么国籍?
如果孩子出生在加拿大:
根据中国国籍法第五条:
在国外出生的孩子,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而出生在加拿大就自动具有加拿大国籍。所以孩子有没有中国国籍取决于小撒有没有定居在外国。
如果孩子出生在中国:
根据中国国籍法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根据加拿大法律,加拿大人在国外生的孩子出生时也自动具有加拿大国籍。所以,涉外结婚生子国籍的问题,取决于小撒一家的选择。
根据加拿大国籍法的规定:“1947年之后出生在加拿大的任何人自动在出生后获得加拿大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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