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一房两卖,需要判断房屋的归属。1、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且房屋未交付的,签订在先的合同当事人优先拥有房屋的所有权;2、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但房屋已交付的,交付的一方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3、两份合同中一份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不管房屋交付给谁,已经办理登记的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且赔偿损失。
预告登记后开发商一房两卖是否无效
预告登记后“一房两卖”无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
(一)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
(二)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三)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
(四)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
(五)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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