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亦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股权转让合同系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所达成的真意表达,且同时在合同内容中满足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转让条件,应依法确认该股权转让合同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而非仅以是否经过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作为评判其合法性的唯一准绳。
实情上,工商行政机关的登记备案并非是股权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