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所需流程如下: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3.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4.办理完后,交纳相应的税费。
房屋继承所需材料是:
1.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3.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4.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一、房产继承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2、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3、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4、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遗嘱继承房产怎么办
遗嘱继承房产的流程是: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提交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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