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裁决一般是不会公开进行的,那么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后也是可以进行公开的,所以说法律中关于仲裁案件审理时由于仲裁的内容通常会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或者是隐私等重要的信息时是不适合公开审理的,所以一般在仲裁时会以不公开审理的原则进行。
一、合同纠纷仲裁公平吗
其优点有:1、仲裁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具有自愿性公正性。2、仲裁依法独立进行,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3、仲裁程序比较灵活、简便,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程序。4、经济性:仲裁可以及时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从而节省费用。5、保密性:仲裁不公开进行,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商业信誉。6、强制性: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但其也有局限性:1、申请仲裁必须要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中约定。2、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这可能影响该仲裁员在仲裁中的公正性。3、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一旦裁决实体发生错误将难以得到纠正。4、由于仲裁的保密性,裁决的透明度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5、我国《仲裁法》没有关于第三人的规定。
二、仲裁是什么意思呢?
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对于仲裁的案件,除去涉案双方当事人需要协商选定合法的仲裁委员会以外,还需要约定仲裁庭的有关人数和如何构成,案件中的当事人也是可以选定仲裁员的。仲裁庭的案件审理一般是不公开与社会进行的,这样可以保护当事人中的有关商业秘密以及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比较大的处分权,因此,几乎案件的每一个步骤当事人都能对其控制其主动作为。
三、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1、管辖权的取得不同。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而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2、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诉讼案件的审判庭由法院指定,不能由当事人选择;而仲裁案件,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外,当事人有权选定仲裁员;
3、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法院开庭审理一般公开进行,只有某些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以有利于保守当事人之间的商业秘密和维护其商业信誉;
4、审理程序及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不同。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则有较大的自由度,几乎每一步骤当事人都能主动作为;
5、监督程序不同。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可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我国仲裁委员会则实行一裁终局制,并适用司法监督程序:
(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符合撤销裁决条件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不予执行条件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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