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进行协商处理。在协商争议时,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再有有争议时,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结果不服的,在接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怎么处理医疗事故纠纷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有三条解决途径可供选择:
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二是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双方协商这一程序。应该说,这也是最经济、最便捷的一条解决途径,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协商不一定能达成共识,甚至可能久拖不决。对此,患者方须特别引起注意,因为医疗侵权诉讼的时效以及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时效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算。
二、医疗纠纷处理途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有三条解决途径可供选择: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2、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纠纷和解的法律效力
医患双方的和解,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中有明确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是司法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民事主体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因此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医疗事故的赔偿等责任的争议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医患双方协商的成果——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因此,协议一经达成,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但是,由于其是一种私下协议,因此,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协议达成后,仍然可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提起诉讼,不能因此产生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当事人诉权的法律效力。
但是和解协议书毕竟属于双方的和约,因此,对于已经达成协议的案件的审理,原则上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合同纠纷来审理。不再按医疗赔偿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但调解协议无效或者需要撤销的除外。
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医疗事故的纠纷处理都经历了双方协商这一程序,如果实在是协商不成功,患者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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