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员工没有影响,如果是民事案件,民事责任完全由公司负担。如果是刑事案件,责任由公司以及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负责,出庭只是代表公司维护公司的诉讼权益
一、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分公司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需要提交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拟设立分公司的负责人任命书或决议、核准分公司名称;
3、需要提交住所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领取营业执照。
一、成立分公司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和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1、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管理的财产归总公司所有。
总之,满足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后,注册分公司需要准备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等资料,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强制变更分公司负责人需要谁作出决议
强制变更分公司负责人需要总部作出决议。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负责人由总公司任命,可根据股东会决议办理变更。强制变更公司法人的,需要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免职书和现任法人的任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可以开银行基本户吗?
分公司不可以开银行基本账户。分公司的注册程序与开设新公司的程序基本相同。如果是办事处,那就更简单了。没有这些程序,由总行直接管理,相关税务账户也由总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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