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司法鉴定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4、通知时间做鉴定;
5、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问题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为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携带受害人身份证、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向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司法鉴定机构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受理的进行鉴定然后出具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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