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有哪些关于遗嘱公证的规定?
时间:2023-07-10 08:22:57 15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公证的有效期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民法典中遗嘱公证后公证处留存吗

《民法典》对遗嘱公证后公证处是否留存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公证处公证时,一般不会留存遗嘱的原件,但会留存遗嘱的复印件,经申请人进行签字确认。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公证细则》

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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