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3年内,若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上保险,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情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此行为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在工作3年内,若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上保险,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情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此行为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维权之路:工作3年内未上保险,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有權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提出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如果员工因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受到损害,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您在工作的3年内没有上保险,建议您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了解相关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如果用人单位未能解决您的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并提交相关证据。在此过程中,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总之,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了维权问题,应当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工作期间,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员工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有權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提出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如果员工因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受到损害,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建议员工在工作中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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