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保密协议能够约定违约责任吗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时,能够在保密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一方出现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九十条【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
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
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3)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4)用人单位不必对劳动者的保密责任支付保密费,但必须对竞业限制期限内的劳动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能够与企业内部的所有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但只能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的,能够在保密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一方出现违约的,能够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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