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是公开宣判的。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如果当庭宣告的,应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如果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简易程序是否一审终审
简易程序不一定是一审终审。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
一审终审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
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一十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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