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在接管物业时应该提供哪些文件?
A:以合同为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应提供市建委或区建设局依法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他情况以上述条款及补充协议为准。
<2。如果开发商没有约定的交房文件怎么办?
A:业主有权拒绝该房屋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3。如果开发商有但没有出示上述文件的原件怎么办?
A:业主可以通过特快专递寄信催促开发商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开发商不答复的,视为开发商没有原件,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迟延交房违约责任;开发商答复的,按答复协商处理。如果开发商回复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交房文件,就不需要催交;如果开发商说有,但原件在总部,就可以催交。
4。开发商的房子质量有问题。我能拒绝收回房子并要求赔偿吗?这个时候我应该注意什么?
A:是的。业主应注意通过拍照和两名非亲属的证人来保存证据。
注:此时,不要填写《房屋检查表》并向开发商提出房屋质量整改等文件,以免让开发商以此作为业主收回房屋的证据。业主可以打印但不签字的方式向开发商提出书面房屋质量整改意见。因此,房主去检查房子时,要记得带纸和笔,然后自己把问题写下来,回家后打印出来,包括房主的房号和姓名。全是印刷的,没有签名。待下次验收提交给开发商时,如果开发商没有“备案表”,则无需提交。
5。在检查建筑物时,如果只有临时的水电,没有永久的水电,我们该怎么办?
A:除了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取消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通知》明确规定:(各住房开发公司)必须在永久性水、电、市政、燃气等基础设施项目竣工后,方可将房屋交付业主,通信、邮政等。邻水县和林甸县拒绝接受该建筑,这是完全合理的。
当您有自己的物业靠近水电站时,不要草率收回。你方应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临时水电检查,可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永久水电验收文件或永久水电安装批复。业主也可以到楼内水电部门查看情况。
6。当我要检查大楼时,如果开发商让我在钥匙收据上签字,我该怎么办?
A:许多开发商要求业主在业主验收建筑之前在钥匙收据上签字。最后,如果对房屋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存在争议,他们只能认为业主已经收回了房屋。
建议:最好不要签字;要求物业公司的人陪着你拿钥匙把楼拿回来,这个时候不需要签字;如果你被迫签字,注明“借钥匙检查楼不等于收回楼”(或“借钥匙检查楼”),如有异议,请对方注明钥匙已归还及归还日期。
7。如果开发商必须为未完工的物业付款,我该怎么办?我什么时候可以支付未完成的财产?
A:简而言之,在成品交付方面,买房人花了这么多钱买的房子是好是坏,立竿见影。对于卖家来说,顺利收回也是收获的时候。只有80%的业主成功收回了房产,因此卖方可以提取业主购买房产的所有资金,并存入政府监控账号。把它放进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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