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单位)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5、土地或在建工程现状估价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证明(原件);
6、地价款缴纳凭证(首次抵押交原件);
7、抵押双方出具的抵押物未出售证明(原件);
8、以部分在建工程抵押的须提交抵押部位示意图或抵押物清单(原件);
9、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10、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
11、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4、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5、以三方申请登记的需提交三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原件);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
一、在建工程包括哪些
在建工程包括是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二、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能买吗
房子处于在建工程抵押状态时,如果开发商告知购房者。可以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合法有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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