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不给补偿应该走什么程序
应向劳动仲裁管理机构申诉或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企业解雇员工时需按原因给予相应补偿。
详细阐释如下:首先,因无故解雇而须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
合约期满解雇者,应予以经济补偿;再次,因企业经济裁员而解聘者,同样需支付经济补偿;此外,若员工严重违规,则无需补偿;最后,如在试用期内被判定不符录用标准而被解雇,将不获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辞退员工工资和补偿金怎么入账
解雇员工的赔偿金一般由用人单位财务专员直接转入其工资账户,通常在离职时即可领取。
经济补偿以劳动者在该单位服务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若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反之,不足六个月则给予半个月工资补偿。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
企业欲解雇员工,需满足法定条件,且需提前三十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通知费用。
以下情况不得解雇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未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认定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者;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正在规定医疗期内者;
4.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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