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对于过继子女在原父母那还有继承权吗,回答是没有的。
一、没有血缘关系, 为什么愿意和养父女结婚?
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母之间不能缔结婚姻关系。法律明确规定,成立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被遗弃的子女对赡养人有赡养义务吗
被遗弃的子女原则上无需承担赡养生父母的义务。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在子女被遗弃后,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消除,不再承担赡养生父母的责任。
三、养子女养几年形成抚养关系呀
只要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就形成了抚养关系。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适用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所以只要是合法收养,那怕只养一天也是形成了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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