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需要收税。
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即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日常管理等,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物业管理费用纠纷
沈先生向开发公司购买了其开发的房屋。双方在《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五中约定了由物业管理公司对所购物业进行维修、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交纳有关费用,预售合同中没有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予以约定。
房屋交付后,开发公司向沈先生告知前期物业服务费用为每平方米3元5角,沈先生当即提出异议,其认为开发公司当初口头承诺前期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2元5角,前期物业管理费用不能擅自改变,且预售合同也未对前期物业管理费作明确约定,怎能随意定价?开发公司认为,该物业管理费是其与物业管理公司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且该合同在房屋交付时已放在售楼处公示,沈先生应遵守,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无法达成一致。
律师点评:购房者和发展商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往往忽略了对前期物业管理费用的约定,以致房屋交付时,双方对前期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无法达成一致。2004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上述案例中,由于沈先生与开发公司签订的预售合同中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未予约定,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应由开发公司承担。
综上,建议购房者和开发公司在预售合同中应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作明确约定,以免事后无法协商一致。
《物业管理条例》第40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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