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指标能否转让?
转让安置房购买指标的,其实都是以被拆迁人的名义进行购买,虽然由他人实际占有,但根本不可能把安置房登记在他人名下。若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指标更注重对购房人资格的限制,其性质更倾向于人身性。转让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关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客观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妨碍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人的购买权。对该类购房指标的转让无效。若拆迁安置房不属于经济适用房,将安置房指标视为债权之后,买卖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房购买权合同,内容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安置房购买权的转让就应属有效。
2、买卖购房指标的合同是否有效?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将房屋(包括拆迁安置用房等)的购买指标转让给他人,买卖双方一方主张转让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但买卖双方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购房指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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