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后,可以解除竞业协议;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员工离职拒签竞业协议
离职后竞业协议规避做法:
(一)一方必须保证:一方与另一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及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另一方后,两年内不得在生产经营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另一方竞争领域内使用技术及商业秘密。
(二)一方按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及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另一方,且遵守第一条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向一方支付不低于一方在公司前一个年度所获得的报酬总额的1/2作为补偿。
(三)一方违反上述规定,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其在另一方工作期间最近5年内的总收入的50%
(四)一方违反上述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有关规定,除应支付上述补偿金外,另一方还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一方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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