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证程序: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填写;将申请表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和资料;原主管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的上述证件、证明、资料核实无误后,清理收缴纳税人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结清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并将签署审核意见后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退还给纳税人。
企业税务登记证注销的涉税风险
(一)清缴税款有企业自行决定之意。目前,企业税务登记证注销只需缴销所领购发票和交清企业账面应缴税款即可,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其实企业账面数据是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的,在纳税意识还没有达到一定高度的情况下,企业有意无意存在税收违法行为还是大量存在的,没有税务机关和有权的第三方机构税款清算报告等的监督,就有可能存在较大的涉税风险。
(二)恶意注销有发展壮大之势。因企业存在税收违法行为,为保证即得的税收违法利益,预防被税务机关查处的后果,经过中介或相关人员的税收策划,利用注销税务登记证不需进行税务稽查必经程序的漏洞,见好就收的情况越来越多。从各地税务机关之间对有问题有疑点的发票进行协查得到的企业已注销的答复增多的情况,也可以看出恶意注销的增长态势。
(三)税收监督有基本失控之嫌。基层税务机关对恶意注销企业税务登记证形成的税收违法风险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但如何采取措施实施有效的监督还没有引进高度的重视,让企业恶意通过注销税务登记证来逃避税收和税收违法行为处罚的阴谋屡屡得逞。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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