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公司税务登记有哪些操作步骤
1.对于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一般须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
3.纳税人办理完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后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4.税务人员录入注销税务登记受理信息,并向纳税人发放受理回执。
5.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
6.纳税人凭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后加盖同意注销意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原注销受理回执及税务登记证到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注销核准手续。
7.税务人员的受理纳税人的注销核准申请后,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时所需的具体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2.企业改制应提供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债权债务的清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用票的纳税人应提交《发票领购薄》及发票专用章;
6.防伪税控企业应提交《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IC卡缴销表》;
7.如有分支机构应提供分支机构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提供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
三、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况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将进行税务清缴处理。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全文8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